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巴合作摄制电影的协议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境内法人、其他组织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境外组织合作摄制电影;合作摄制电影符合创作、出资、收益分配等方面比例要求的,视同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摄制的电影;国家鼓励法人、其他组织通过到境外合作摄制电影等方式进行跨境投资,依法保障其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等合理用汇需求。

合拍摄制影片分为三种形式:合拍片、协拍片、委托拍片。

合拍片是中国境内制片公司和境外制片公司共同投资(含资金、 劳务或实物)、共同摄制,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承担风险的 一种摄制形式。这种联合摄制的合拍片,在中国内地市场可 以享受国产影片的待遇。

协拍片是指外方出资的影片到中国来拍摄,中国的合作伙伴提 供场地、设备、劳务等有偿服务,但不享有版权,只是协助 拍摄。协拍片进入中国内地市场,需要履行进口手续,按照 进口片处理,不能享受国产片的待遇。

委托拍片是指根据外方的全权委托,按照指定内容和技术要求拍 摄的影片,中方完成全部工作并收取相应费用,不享有任何 版权。这种性质的产品进入内地市场完全按照进口片处理, 不享受国产片的待遇。

附件:

1、中国巴西电影合拍协议(PDF)

2、中外合拍影片简明手册与问答(PDF)